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提高社会各界关注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浓厚社会氛围,提升公共安全社会共治水平,有效助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定市应急管理局现公布3起有奖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5年12月26日,保定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保定市徐水区某制造有限公司,存在没有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国家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规定;焊工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属于无证上岗;车间现场混乱,气瓶没有防倾倒措施;劳动者劳动用品佩戴不符合国家规定等问题。案件受理后,立即组织徐水区应急管理局进行核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作业现场有两名无操作证人员从事焊接作业。执法人员立即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消除隐患并对该企业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予以举报人奖励人民币6000元。
案例二:2025年11月6日,保定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保定市清苑区某加油站加油区存在存放违规物品的行为。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清苑区执法人员到加油站核实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加油站加油区存放违规物品违法行为属实,立即要求加油站按规定整改问题,消除隐患。并对加油站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予以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650元。
案例三:2025年11月10日,保定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件,反映涞水县某加油站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着装的问题。案件受理后,立即组织涞水县应急管理局核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看监控视频,询问加油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确认举报情况属实。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加油站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对企业进行了相应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予以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