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全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公布3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1:2026年3月7日,海港经济开发区某公司机修车间维修工,在日常设备巡检作业中,发现3#加热炉装钢侧南干油站操作箱内存在易燃物,该隐患若不及时处置,极易因设备运行产生的高温、电火花等引发易燃物起火,甚至进一步造成火灾、设备损毁等安全事故。该员工第一时间上报隐患情况,公司组织及时对操作箱内易燃物进行清理,消除了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2:2026年2月25日,滦州市某公司净化作业区员工在进行现场巡视过程中,发现提盐工段内一段蒸汽主管道涨力部位支撑脱落,造成隐患主管道局部受力,可能会导致支撑掉落。下方为岗位点巡检通道,容易造成高处坠物伤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该员工立即向作业区领导汇报,作业区立即安排专业人员对管道支撑部位进行固定,消除了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100元。
案例3:2026年1月29日,唐山某矿山机电仪车间员工在进行巡检过程中,发现集控室西侧水池水位不正常降低,疑似消防管道破裂,遂向车间相关领导汇报,公司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立即对渗水原因进行排查,顺利找到出水漏水点,消除了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300元。
[ 责编 ] :安澜



